当前位置:农民专业合作社网>>
各地政策
浙江省江山市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政策
字体显示:
【大】
【中】
【小】
浙江省江山市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政策。新建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,奖励每个合作社3000元;对联结农户100户以上的江山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,奖励1万元;对新认定为衢州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社的,奖励1.5万元;对新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,奖励3万元。税收、项目立项、生产用地、用电等方面也有具体的扶持措施。
来源:
民政部网 2008-01-13
【页面纠错】
【关闭窗口】
相关新闻
四川省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实施办法
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……
陕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……
湖北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……
农业生产资料推荐
农资经销企业推荐
化 肥
农 药
种 子
饲 料
农 机
农 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