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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浙江省江山市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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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 浙江省江山市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政策。新建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,奖励每个合作社3000元;对联结农户100户以上的江山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,奖励1万元;对新认定为衢州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社的,奖励1.5万元;对新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,奖励3万元。税收、项目立项、生产用地、用电等方面也有具体的扶持措施。


    来源:民政部网  2008-01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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